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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3,006,890.12元。公司拟实施差异化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总股本为2,305,817,80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93,488,760股,以2,212,329,047股流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共分配37,609,593.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30.85%。
造纸工业作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产业链中的纸浆、纸张和纸制品不但是文化载体、生活必需品与包装材料,还是科技、国防、工农等所有的领域必须的基础材料,其产业涉及农、林、化工、机械、电子、生物、能源、运输等领域。此外,纸张的消费量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标志性指标之一,因此我国的造纸工业也被列为基础原材料工业大力发展。
造纸行业是典型的顺周期行业,其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走势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其波动相较宏观经济的波动更为剧烈,2023年宏观经济在“稳”字的情形下,造纸工业生产虽然也遭遇了市场需求减弱等困境,加上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叠加,使得2023年造纸行业整体生产和运行困难增多,下行压力增大,但2023年以来,原材料价格和能源价格下降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缓解了纸企的经营压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6,858.3亿元,比上年下降2.30%,其中,造纸和纸制品业实现利润总额508.4亿元,同比增长4.40%;在营业收入方面,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4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造纸和纸制品业实现营业收入13,926.2亿元,同比下降2.40%。2023年,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4,405.53万吨,首次突破14,000万吨大关,创历史新高。
展望2024年,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实施下,我国造纸行业持续转型升级,加快向清洁生产、环境友好、绿色低碳方向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落后产能不断出清,朝着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迈进,我国造纸行业也步入加速整合期。同时,随着我国《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落地显效,下游需求将逐步回暖,造纸行业短期的供需矛盾将得到一定缓解,行业景气度有望得到有效修复。竹浆造纸代替木浆造纸、原料获取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加快向绿色智造转型、纸制品场景应用多元化、差异化将是造纸企业重点关注的几大趋势。未来实施林浆纸一体化战略的头部造纸企业,成本优势亦将进一步凸显。
公司属于制浆造纸行业,经过6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集制浆、造纸、热电联产、碱回收、纸箱及纸袋制造、医药、光电子、林业开发于一体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系全国包装纸袋纸、纺织新材料溶解浆的重点生产企业,并已形成“绿色造纸、匠心制药”双轮驱动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
公司经营业务主要从事竹木浆、浆粕、纸袋纸、纸制品、光电子产品、医药产品、林木产品等产品产销及其贸易经营。主要产品为“青山牌”系列伸性纸袋纸、精制牛皮包装纸、浆粕(溶解浆)、竹木浆、风油精等产品,产品行销全国各地和国际市场,其中公司主导产品纸袋纸被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一,“水仙牌”风油精系国内传统品牌,家喻户晓,被列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录”。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作为制浆造纸工业企业,公司坚持“市场导向、依托科技、质量为本、效益优先”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长纤制浆在行业中的应用优势,以下游工业包装用浆纸产品、纺织用竹木浆粕(粘胶纤维)产品及天然纤维竹浆产品为核心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物资采购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公司坚持“充分竞争、质优价宜”原则,大宗原材料、燃料、设备等主要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比质比价等方式,国内木竹片采购定价主要采取挂牌采购,根据公司库存及市场供需变化灵活调整,燃料、设备等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建立了“公开、透明、择优”的物资采购运行机制,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公司浆纸主业一直秉承自主生产的经营模式,目前拥有四条制浆造纸生产线及配套的碱回收、热电、污水处理系统。经过长期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一整套标准化的生产流程,包括生产现场、机器设备、产品质量、仓库等生产全环节,通过标准化管理,各项生产和管理指标在横向及纵向上进行对比,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近年来,为适应市场变化,公司不断调整优化原料和产品结构,实施生产线系统技术升级和质量提升,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公司销售采取“产品直销,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坚持把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产品质量及客户满意度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促进产品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公司已通过质量、环境、食品安全等管理体系的认证,有效提高作业效率和产品合格率、优质品率;二是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需求,重视与客户的共赢关系,同时加强营销团队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准,进一步提高客户的粘性。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7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8亿元,同比下降8.49%;实现总利润1.4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亿元,同比下降46.74%;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2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86亿元,同比下降41.3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发出通知,2024年3月2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3,006,890.12元。公司拟实施差异化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总股本为2,305,817,80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93,488,760股,以2,212,329,047股流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共分配37,609,593.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30.8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 是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的体现,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规划完整稿详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生产线技改,部分设备设施耗能高,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已被新产品替代淘汰,且无转让、拆除零部件利旧、厂家回收等价值,公司按规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设备41台,固定资产原值9,811,519.00元,已提折旧9,256,451.40元,净值555,067.60元,其中:设备原值9,811,519.00元,已提折旧9,256,451.40元,净值555,067.60元。本批次固定资产报废将影响公司2023年利润-555,067.60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规定,报废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报告期末,经减值测试,受原辅材料和能源成本等上升影响,发现部分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金额(即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为此,公司2023年末对部分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7,512.79元。另外,2023年公司对已销售存货或减记存货价值因素已消失的,转销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3,558,227.90元,系产成品跌价准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658,889.72元,其中:产成品138,207.47元,辅助材料2,520,682.25元。
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事项目的是为了充分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方法合理、比例恰当,依据充分。计提后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跌价准备计提后能线)决策程序符合规定,监事会经审核无异议。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并披露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监事会认为:(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监事会认为:(1)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2024年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二)(三)(四之部分)(五)(六)(十二)(十五)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额度包括深圳恒宝通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9日,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深圳恒宝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深圳恒宝通”)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深圳恒宝通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1)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深圳恒宝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在额度范围内,由深圳恒宝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深圳恒宝通经营层将跟踪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使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深圳恒宝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深圳恒宝通承担。
(4)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深圳恒宝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深圳恒宝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额度包括深圳恒宝通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由深圳恒宝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财务部负责选择投资产品,依据公司账户资金结余情况提出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
(1)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深圳恒宝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 深圳恒宝通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深圳恒宝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深圳恒宝通承担。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深圳恒宝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子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子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024年3月29日,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深圳恒宝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9日,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水仙药业”)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水仙药业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1)子公司水仙药业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水仙药业经营层将跟踪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使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
(4)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子公司水仙药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水仙药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1)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水仙药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水仙药业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水仙药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子公司水仙药业主动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子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024年3月29日,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发出通知,2024年3月2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
该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推进及管理创新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提出了2024年度主要经营目标和工作举措。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职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冯玲女士、陈亚东先生,以及报告期离职的独立董事曲凯先生、何娟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分别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数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经最后审计的公司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要求,能如实反映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公司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3,006,890.12元。公司拟实施差异化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总股本为2,305,817,80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93,488,760股,以2,212,329,047股流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共分配37,609,593.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30.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因回购账户注销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变化等,公司亦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为投资者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规划完整稿详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为投资者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所需资金,保证公司与各银行授信的延续性,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在2024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82,850万元,具体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在授信总额度之内,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各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请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具体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的议案》
为高效开展融资结算业务,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开展借款及抵(质)押业务。具体内容为:
1、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调剂和使用,并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2、公司申请借款时,董事会可根据资金需求及资产状况批准相关抵(质)押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调剂和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末,经减值测试,受原辅材料和能源成本等上升影响,发现部分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金额(即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为此,公司2023年末对部分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7,512.79元。另外,2023年公司对已销售存货或减记存货价值因素已消失的,转销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3,558,227.90元,系产成品跌价准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658,889.72元,其中:产成品138,207.47元,辅助材料2,520,682.25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的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合理、计提比例恰当,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因生产线技改,部分设备设施耗能高,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已被新产品替代淘汰,且无转让、拆除零部件利旧、厂家回收等价值,赞同公司按规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设备41台,固定资产原值9,811,519.00元,已提折旧9,256,451.40元,净值555,067.60元,其中:设备原值9,811,519.00元,已提折旧9,256,451.40元,净值555,067.60元。本批次固定资产报废将影响企业2023年利润-555,067.60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并披露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人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